【史海鉤沉】憶海拾貝 --曾祖父與外祖父的崢嶸歲月(連載二)
(連載二)
陳曙霞 陳朝暉
引言
辛亥革命時期,陳嘉會(1875-1945,字宏齋,號鳳光,湖南湘陰人)、石潤金(1872-1932,字奉春,湖南桃江杉樹侖鄉謝家山人)是“驅除韃虜,復興中華”的同志,為救國家民族於危難之中挺身而出,投身革命,都曾一度為國會議員①。後來,他們又成為了姻親。
辛亥革命距今已跨越一個世紀,先輩的身影也在我們民族浴血奮戰—振興崛起—享受民主共和的歲月中漸行漸遠。然而,荏苒的光陰,並不能遮擋先輩長青的精神,作為陳嘉會的曾孫和石潤金的外孫,我們在先輩精神的薰陶下成長,至今仍能時時觸摸到那精神的脈動,先輩的事蹟,有如五彩之貝,依然在憶海深處熠熠生輝,今謹拾取幾枚以饗後人。
(續上期)
一、憂國憂民(2)
2、外祖父石潤金
據家裡長輩回憶,外祖父當年出國到日本之前就已經在思考我們國家和民族命運的問題了,他是為了尋求救國之道而東渡日本的。
《桃江人物》④記載:“石潤金(1872-1932),字奉春,湖南桃江杉樹侖鄉謝家山人。少年時選廩貢生,頗有文名,當時清朝國勢衰微,內憂外患,交相煎迫,潤金審時度勢,認為非變更法制,改革政治,不足以圖自強。乃自費東渡日本,尋求救國之道,入早稻田大學研習法政。這是桃江縣出洋留學最早的一人。”
外祖父第一次留日回國後,和當時眾多熱衷於“教育救國”的知識份子一樣投身于教育事業。“光緒二十一年(1895),潤金從日本回來,任益陽勸學所總董。次年,任駐省中學堂監督,後兼湖南法政學堂教習。三十三年(1907)再次東渡日本留學,宣統二年(1910)畢業回國。”(《桃江人物》)
據舅父石昭量(外祖父次子)回憶,在此期間,外祖父已加入了同盟會,後因擬寫電文力勸清帝退位遭到清王朝爪牙追殺。
關於此事,《桃江人物》載:“1911年9月他與摯友楊德鄰勸說當時陸軍統制張紹曾等宣佈獨立,電勸清帝退位,並由他代擬電稿。電文內容有:‘人心既去,天命難違’之句,甚為清王朝所忌恨。探知為潤金所主使,謀使人刺殺潤金,他得知後,遂回湖南,任醴陵縣知事,數月後即辭去,在長沙開設律師事務所,是為我省有律師之始。”
民國二年(1913),外祖父當選為國會眾議院議員,後又當選為護法國會眾議院議員。
在此期間,外祖父在長沙、武漢開辦律師事務所,被稱為湖南律師鼻祖。他運用自己的法學知識服務於受害民眾,為人稱道。“國會解散後,潤金又在漢口開設律師事務所,以其法律知識豐富、不畏強暴和權貴、運用法律條例得當、扶助貧弱受害者而名噪一時。”(《桃江人物》)
辛亥革命元老方覺慧之子方定一在《辛亥革命前後的方覺慧先生》一文中還記述了外祖父石潤金幫方覺慧先生跟袁世凱政府打官司之事:“七月九日先生(方覺慧)經南京武漢乘火車返回北京,七月十二日李烈鈞在江西宣佈獨立,發表檄文聲討袁世凱,廿日藍稽查長奉王天縱之命,預警次日清晨之前警總將來突襲搜查,囑盼有所準備……次日大批軍警果至,搜查不出任何證據,卻將印刷機器搗毀,先生與藍劍豪商議,聘請國會議員兼律師石潤金提出訴訟,結果由袁政府賠償三千元。”
1920-1930年之間,外祖父曾在北京大學任教,編寫了很多法學教材,現在網上⑤有人整體轉讓的個人收藏清末民國法律專題圖書中還有外祖父石潤金與羅永紹合編的《民法總則》(3冊)。
(未完待續。請關注下一期內容“二、高風亮節”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