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專題】與釋智明師父切磋中國傳統哲學精神(連載二十四)
(唐鹹正)
(連載二十四)
編者按:
本報自019061期开始,一連三期刊載了釋智明師父的《探析中國哲學精神》一文(掃描下方二維碼可進入官網閱讀),文章引起學界關注及相關回應。本報自019070期開始連載由我國資源經濟學家及長期從事哲學研習學者唐咸正先生撰寫的《與釋智明師父切磋中國傳統哲學精神》一文,旨在建立一個對話、探討之平臺,令更多的學術觀點和學術精神在這裡碰撞出新的火花。此亦為《澳門導報》辦報之宗旨與初衷。掃描文章下方二維碼進入官網閱讀文章完整內容。
續上期:3.用評價把握中國傳統哲學精神的意義或價值之 (3)中國傳統哲學精神價值評價 C、 b、C-1)
(C-2)結合中國革命工作的這個 “實事求是哲念” 精神價值評價活動的具體操作程序就是:第一步,把握中國革命者從事新民主主義革命的需要。對此,教條主義者因採取的是主觀主義的態度,未能把握准這一需要,以毛澤東為代表的馬克思列寧主義革命者則因採取實事求是的態度,而準確地把握了這種需要;第二步,把握 “實事求是” 精神在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活動中運用的客觀有用性和功效。
毛主席把 “實事求是” 精神的涵義上升到哲學的高度,並將它創造性地運用於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活動中,使它的客觀有用性和功效得到了充分的發揮;第三步,以馬克思列寧主義革命者從事新民主主義革命的需要——推倒 “三座大山” (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建立新中國——衡量 “實事求是” 精神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活動中運用的客觀有用性和功效,判斷後者(價值客體)是否能夠滿足前者(價值主體)的需要。這一點已為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的成功進行和新中國的建立所證實。
為什麼說,就其實質而言,評價的標準就是評價主體所把握的、所理解的價值主體的需要呢?其根本原因在於:在邏輯上,雖然評價主體與價值主體是不同的。但在事實上,它們的關係存在三種情況:第一種,兩者完全重合,評價者所判定的價值客體的意義或價值,也就是對價值主體自己的意義或價值;第二種,兩者部分重合,即評價者是價值主體中的一員;第三種,兩者完全不重合,評價主體是一個價值關係的旁觀者。這三種情況雖有不同,但評價的過程實際上都是以評價者所把握的價值主體的需要為尺度來衡量價值客體的意義或價值,所以,在評價活動中,評價者對價值主體需要的把握就成為評價活動中至關重要的因素。這就解答了體論題之所問。
(《全面深入地認識中國傳統哲學精神》章節 全文刊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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