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導報】關於《降低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企業綜合 成本的十條措施》的政策解讀
《降低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企業綜合成本的十條措施》(以下簡稱《降成本十條》)是合作區成立以來,首份以執委會名義發佈的綜合性政策文件。為深入貫徹落實《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精神,進一步優化合作區營商環境,切實解決合作區企業反映強烈的痛點、堵點、難點問題,加快集聚人氣、商氣和煙火氣,執委會有關工作機構經過深入調研,廣泛收集區內企業對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訴求,研究制定了《降成本十條》,以政策組合拳的方式,分別從租金成本、工作人員租房和生活成本、商業配套運營成本、招聘成本、用能成本等方面推出系列措施,切實減輕企業實體經營負擔。
《降成本十條》主要內容如下:
一、修訂三項尚在執行期內的政策,擴大受惠面
1、延長科技型企業租金補貼時限。針對區內科技型企業尤其是澳資科技型企業大多為小微初創型企業,在起步階段盈利能力不足,而合作區辦公場地租金較高的問題,《降成本十條》第一條提出優化《橫琴新區科技型企業辦公場地租金補貼暫行辦法(修訂)》,將合作區科技型企業辦公場地租金補貼時間由3年延長至5年,後2年按前3年補貼標準的50%給予租金扶持,以支持初創型企業更好發展。
2、擴大兩類租房和生活補貼受惠群體。針對企業普遍反映由於交通、住宿、飲食等基礎配套不夠完善,企業員工負擔的居住成本、交通成本均高於珠海市區,且用人單位申請條件中納稅門檻較高等問題,《降成本十條》第二條提出優化《橫琴新區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暫行辦法》申請條件,取消用人單位納稅額限制,並擴大租房和生活補貼適用對象範圍,在已有高層次人才、博士、碩士、學士、高技能人才等補貼對象的基礎上,增加大專和其他人員兩類補貼對象,對大專給予2萬元補貼,其他人員給予8千元補貼,全面降低合作區各類工作人員租房和生活成本。
3、為區內辦公樓宇、園區辦公人員解決“用餐難”問題。針對企業反映辦公樓宇、園區區域飯堂不足的問題,《降成本十條》第七條提出,取消合作區試點區域飯堂補貼中關於辦公樓宇、園區實際入駐率必須達到30%的申請條件限制,調整為在合作區的辦公樓宇和園區均可申請區域飯堂建設資助和運營補貼,提高《橫琴新區鼓勵發展試點區域飯堂暫行辦法》政策適配性,支持區內更多辦公樓宇和產業園區開辦飯堂,吸引企業入駐,增加人氣。
二、即將新出臺三項政策,進一步降低企業經營成本
4、降低澳門投資者在合作區發展成本。為吸引澳資企業在合作區投資經營,擴大澳門居民在合作區就業途徑,《降成本十條》第五條提出,合作區將制定出臺支持澳門投資者到合作區發展專項政策,給予辦公和商業用房租金、商業用房裝修、品牌落地獎勵、營收獎勵、研發費、市場拓展等補助。
5、降低商業配套運營成本。為鼓勵辦公樓宇和產業園區內及周邊配套商業發展,《降成本十條》第三條提出,合作區將制定出臺合作區促進辦公樓宇和產業園區配套商業發展專項政策,對合作區辦公樓宇和產業園區內及周邊配套商業的商業品牌店經營主體,在滿足開業時間及開業率的相關要求下,給予適當運營補貼。
6、降低企業用能成本。針對企業普遍反映的供冷、供熱問題,《降成本十條》第六條提出,合作區將制定相關管理辦法,建立供冷企業考核評價機制,完善用戶用冷補貼政策,按照最高不超過25%的標準對新運行商業體予以補貼。
三、圍繞企業普遍關心關注的“難題”,提升公共配套服務
7、降低企業招聘成本,解決“招人難”問題。針對企業普遍反映的招聘員工難、招聘成本高問題,《降成本十條》第四條提出,為合作區企業在知名人力資源招聘網站提供招聘支持,定期組織合作區重點產業、重大項目、骨幹企業到“雙一流”高校開展人才對接、校園招聘等活動。
8、建立多層次公共交通保障,解決“出行難”問題。針對企業普遍反映的公交交通不便利、夜間出島難、區內公交線路分佈不均等問題,《降成本十條》第八條提出,加密與珠海市區的公交班次、推動“橫琴號”通勤車服務延伸至合作區內所有產業園區和商業樓宇、增開“橫琴號”夜間專線、不定期提供通勤車優惠券、開通區內循環公交線路、加大共享單車投放量等措施。
9、優化停車收費標準,解決“停車難”問題。針對企業普遍反映的停車難、停車貴等問題,《降成本十條》第九條提出增設區內停車場、路側停車位和夜間臨時停車點,優化停車收費標準,科學合理設定單日最高收費額度等措施。
10、優化教育服務保障,解決“上學難”問題。針對合作區引進人才關注的子女教育問題,《降成本十條》第十條提出推動目前已規劃或在建的幼稚園和小學加快建成使用、多形式充實公辦學位供給、與高校、優質教育機構合作辦學,提升教育品質等措施。
《降成本十條》中涉及修訂、出臺的具體政策細則,將由合作區執委會相關工作機構另行制定管理辦法或配套操作指引,屆時申領本措施各項補貼、獎勵,将以執委會相關機構正式發佈的指引(通知)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