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專題】與釋智明師父切磋中國傳統哲學精神(連載十五)

发布时间:2022/04/01 点击数:

(唐鹹正)


(連載十五)


編者按:

本報自019061期开始,一連三期刊載了釋智明師父的《探析中國哲學精神》一文(掃描下方二維碼可進入官網閱讀),文章引起學界關注及相關回應。本報自019070期開始連載由我國資源經濟學家及長期從事哲學研習學者唐咸正先生撰寫的《與釋智明師父切磋中國傳統哲學精神》一文,旨在建立一個對話、探討之平臺,令更多的學術觀點和學術精神在這裡碰撞出新的火花。此亦為《澳門導報》辦報之宗旨與初衷。掃描文章下方二維碼進入官網閱讀文章完整內容。


(續上期:第六,價值觀、價值觀念、信念、信仰和理想及其相互關係是什麼?3、4、5)


第七,信念、信仰和理想因何能成為探求中國傳統哲學精神的標識——茫茫書海中的燈塔?其根本原因在於它們與價值觀念之間具有 “表” 和 “裡” 的關係上。這在第六個問題之(5)的(b)中,已作了概述,這裡再加凝練地表述如下:信念是支撐人們精神世界的價值觀念;信仰是具有支配性、主導性的價值觀念;理想是最高的價值觀念。信念、信仰和理想都是價值觀念的集中表現形態。而價值觀念又是人們關於好壞、得失、真偽、利害、善惡、美醜等具體價值事物的立場、看法、態度和選擇,與人生息息相關!在 “三觀” 中,世界觀是根本,價值觀是靈魂(靈魂者,起指導和決定作用的因素也!),人生觀是世界觀、價值觀在人生問題上的貫徹和應用。相對于西方傳統哲學的自然哲學取向而言,中國傳統哲學是關於生命的學問,具有處處關切人生的意義或價值的特質。正是這一特質使得價值觀成為中國傳統哲學精神的靈魂,進而使得作為價值觀念集中表現形態的信念、信仰和理想這三種觀念中 “注入了價值成分” ,這就又使得它們中包含有了較為強烈的情感價值取向和心理偏執取向,從而,使得人們的精神面貌(如品格、情懷、心境、大局觀等)凸顯出多姿多彩的差別。也正是這些多姿多彩且凸顯的差別,而使得它們成為探求中國傳統哲學精神不可或缺的標識——茫茫書海中的燈塔。


3.用評價把握中國傳統哲學精神的意義或價值。價值和評價有如一個硬幣的兩個面是不能分割開來的。因此,設置本小節是價值觀參與中國傳統哲學精神研究這個論題的題中應有之義。為了說清這個論題,必然要涉及下面幾個方面的基礎理論知識。


(1)有關基礎理論知識概要

a.價值的定義和質的規定性。價值有兩種形式的定義:其一,意義形式的定義:價值是指事物(客體)的效用(客觀有用性)對滿足人(主體)的可持續生存和發展需要所具有的功效(功能和效率)意義;其二,關係形式的價值定義:價值是指主體需要和客體效用之間在一定的時空環境條件下形成和實現的關係。而且,價值關係還是一種只有在社會實踐中才能實現的關係。


由意義形式的價值定義可以得出對價值實體或質的規定性的認識:即指事物(客體)滿足人(主體)需要的效用。其效用是指客觀效用或有用性,但它不等同於該類事物的自然(固有)屬性,事物的自然屬性也不會自動地效用化。只有把事物(客體)的自然屬性和人(主體)的具體需要匹配起來,才能使事物的具體自然屬性效用化。故 “匹配” 是客體的自然屬性轉化為主體需要的效用的必要條件。而這項匹配工作是要通過社會實踐才能完成的。此外,效用還有正、負之分,從而,價值也有正價值與負價值之分。


由關係形式的價值定義可知:價值不是一個實體範疇,而是一個關係範疇,即由主體與客體間的一種特定關係——主體需要與客體效用間的關係——所規定的範疇。它由三個內在要素和一個條件因素構成和決定,即由主體需要、客體效用及兩者關係的內容——客體效用對主體需要所具有的功效意義三個內在要素(簡稱需要、效用和意義三要素)和時空環境條件因素構成和決定。這三個內在要素及其存在的時空環境條件發生變化,都會導致價值關係的內容和價值概念的內涵和外延發生變化。


(未完待續,請繼續關注下期:3.用評價把握中國傳統哲學精神的意義或價值之(1)有關基礎理論知識概要 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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