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研究】公道民本:融通馬克思主義與中華文化的本體基礎(四)

发布时间:2024/03/22 点击数:

作者:山東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吳文新

來源:昆侖策研究院


【摘要】

天人合一觀是一種由內而外、從人到物的同心圓式整體觀,從邏輯上內蘊著公道民本的社會歷史整體觀,強調了“公”與“民”對於國家社會特別是文化發展的深層根基和價值依據。“公道民本”在中華文化發展史上一脈綿延,成為中華民族理想社會的靈魂而一以貫之,不僅在先秦到隋唐諸子百家中處處可見,更在宋代以降的中華氣學、理學、心學、實學等學派思潮中愈益凸顯。在馬克思主義理論資源中,實踐第一、世界整體性、真理與價值相統一、人民創造歷史及人的自由發展等基本原理,都與中華文化的知行合一、天人合一、求真至善、民為邦本、人皆堯舜等基本精神相契相通。如此,“公道民本”作為一種凸顯人民性的社會歷史價值觀,構成了馬克思主義與中華文化相遇、結合之後通過複雜的交會而實現融合、貫通及至新生的本體基礎,成為中華文明新形態和馬克思主義新形態的本體基礎。


(續上期)

一、公道民本:源于天人合一的社會歷史整體觀


(二)天人合一整體觀內蘊著公道民本的社會歷史整體觀


綜上,我們可以從“家國情懷”到“協和萬邦”“平治天下”再到“天地人”三才一體的同心圓結構中,感知到與人、人類社會及其歷史發展有內在關聯的某種時空整體性。當我們把外在於個體人的“大家”“國家”“萬邦”“天下”“天地”“宇宙”等視為“公”的客體、環境整體性,那麼每個個體人由於人類特有的“精氣神”聯繫在一起而形成的主體整體性就可稱之為“民”。


“公”意味著不專屬於任何個人,而又可為任何個人所隨時享有。“公”意味著無論局部如何變化而整體不可分割;“公”意味著無私、無偏、無我、無執;“公”意味著端、平、正、直等。實際上,在中華文化的語境中,道、德、善、良、和、通、同、仁、義、大、聖等語詞概念都有深刻的“公”的意蘊。


“民”意味著由無數個體主體通過複雜的人際關聯性構成的主體整體,民不是個體但不離個體;“民”意味著不同于君主、官吏的普通的社會存在,意味著社會成員的大多數;“民”意味著與種種“器物”不同的人,是具有主體性和獨立人格尊嚴的人;“民”意味著其是社會、國家、萬邦天下得以存在和持續發展的創造者、支撐者和推動者;“民”意味著不同於“舟”的“水”,“水可載舟亦可覆舟”,不可謂不重要,不能不被重視;“民”意味著其是不同於“邦”“君”的“根”“本”,任何時候都是國家滋養的源頭和持續發展繁榮的根基。


如果從社會歷史貫通性的意義看,“公”者,“民”也;“民”者,“公”也。“公”者,民之利、民之心;“民”者,“公”之主、“公”之體。


“公道”意味著最深層和終極的基礎或根源,“公”在形上大道層面運行,此之謂“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神),在形下器物層面上運行就是人類社會的生產資料公有制(精),在聯繫仲介的層面上運行就是人民的公心、公行(氣)。


“民本”意味著人民是一個社會、一個國家的根本,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一切活力生機的源泉;“民”是“公”的主體,是生產資料公有制的所有者。“公道民本”是一種直接關係人類存續的本體基礎,實乃“不可須臾離”之大公大我、民胞物與之大道,是一個國家、民族、社會得以健康存在和穩定延續的深層根基和價值依據。


因此,如果不是在絕對抽象遠離人事的意義(比如西方在言辭思辨的抽象觀念)上討論“本體”,那麼中華文化最具有人性意味的本體就是天人合一,而它切入人類社會、歷史發展和日常生活的形上本體便是“公道民本”;在這裡,“天”化為“公”,“人”化為“民”,“合一”便是“道”“本”、道體、本體。如果說“天人合一”是一種側重于自然存在意義上的本體基礎,那麼“公道民本”就是一種側重於社會歷史及其價值意義上的本體基礎。因此,“公道民本”觀念便是這樣一種源於並基於天人合一的社會歷史整體觀、社會歷史“本體論”。


(未完待續 歡迎關注下一期內容:二、公道民本的中華文化資源和理論表現)


編   輯 |李沁

新媒體 |司瑜

審   校 |肖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