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為王】專欄(十三)四聖諦之道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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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
佛法博大精深,教內宗派林立,有關般若究極,莫衷一是。而當此信息氾濫時代,冒充善知識妄說法義者,如麻似栗,對於佛教弘法利生事業造成極大傷害,亟待正本清源。土登瀑布尊者,法源清淨,精擅三藏,教證圓融,具足果位功德,一切教言,皆從三藏般若大海中出,堪為人天眼目,佛法勝幢。
【專欄作者個人介紹】
釋迦比丘土登瀑布仁波切,又名倉央萊喜加措,1974年出生于青海玉樹上拉秀鄉格俱村凱慶達一戶牧民家中,從小聰慧過人,不喜世間瑣事,視之如糟糠,當地老人均述上師俱生有與眾不同之處,後被第一百零一任甘丹法王以及剛堅活佛,認定為西藏寧木寺寺主凱尊雲丹嘉措活佛的轉世,任命寧木寺寺主,以及剛堅禪修林的主持,經過幾十年的修學生涯完成了佛教五大部和密宗等經典的課程,並且在諸多當代著名的佛教大師前獲得《大藏經》為首的佛法傳承,如今在世界各地組建格魯妙道菩提學會,指導弟子愛國愛教,內調自心,外伏煩惱,廣布修心要訣法雨。近年更頻受格魯大德和各界信徒邀請,出席參加了第四屆和五屆世界佛教論壇,並多次出國到泰國、日本、印度、馬來西亞、尼泊爾、英國、法國、美國、義大利、瑞士、等國交流和宣講了佛陀教法。上師也熱心公益慈善事業,將自己資財均用於濟貧、助學等善業,竭盡全力利益有情勤集諸善,為眾生的究竟利樂日夜勤勇,傾盡心血,遍灑佛陀慈悲之光,普利南洲有緣。
四聖諦之道諦
如是勸令於前所述諸諦之建立如理聞思已,諸有情之究盡所得——殊勝解脫——無住涅槃或能得滅諦道之諦實之所述分體性、差別、行相、境之主要者無我略而述之。
初,道諦之體性有之,自所獲滅諦之離(滅)之因,入所獲聖者相續之解脫諦之因。
二者,差別有三,聲聞之道諦,獨覺之道諦,大乘之道諦。
三行相者,有道、如、行、出四者。四名言者,如現證無我之菩薩見道解脫道也——道之相,煩惱之對治道也——如之相,道真實情形或以所證門無顛倒而修也——行之相,能從根而盡苦及煩惱之道也——出之相。
四境之主要者無我所說之需者。於是聖護國天王雲:“空而寂靜無有生之理,如不識者諸趣遍而生,如此具悲憫者方便軌,智慧百番如是入之也。”深證諸法之真如難也,若不證則無從出輪回。視已,具悲憫之導師以眾多方便法及了知門令入知解而宣說。我等無餘之苦所生之基根本者,僅為我執無明也。且為輪回痛苦大海、於道不行、復於我執無明不認知之緣由。於能斷如是能損害之根本——惡慧之方便不精進安於原狀,雖復依止於其他煩惱如何對治,然非從十萬痛苦所蹂躪之輪回解脫之處。巴定達瓦雲:“如視自家牆洞蛇所居,於是無有大象疑惑除,或成斷除於蛇之怖者,嗚呼成為他人笑柄也。”與魔住於東門擲替身物于西門相似也。諸欲解脫之士夫於斷我執之方便精進為唯一切要也。聖天雲:“因此精進皆如是,所雲彼僅此也哉。”至尊宗喀巴雲:“若不依止證悟情形智,雖然修行出離菩提心,無有能力斷除有根本,因此勤於緣起證方便。”觀待將我等如教授從一切有之衰損聚救度之超群絕倫之方便道者——僅無顛倒之空性見,於此專一精進者,乃獲得暇滿之無上心要也。
證悟究盡無我見,需認識彼阻方——我執無明。若不識彼,則如不認識盜賊即無力執為盜賊也。寂天雲:“假立真實若不識,彼致非實執非也。”於彼無明所致自性所成之我如何執為自性所成之理者,道次第廣論雲:“那麼若念彼無明所致自性增益(虛構)之理乃為何也?總之此阿闍梨著述中僅世俗所成諸事自性或所謂自體等命名所有多現;乃執於此數取趣(眾生)或法任意諸境非為心自在而安置,彼諸法由各各自方安住之理或居留之理乃而有者也。彼如何而執也?彼諸法居留之軌者,所謂我或自性以虛擬之門認知,彼皆無有自性,如是我者非有。四百頌釋雲:如此任意之實質、或自性、或自在、或不觀待他性也,彼者。”自之實質所成、及自性所生、及諦實所成、自相所成、聖義所成、于物成所執彼諸理義一也,需如是決定也。不觀待他之義者,非不觀待因緣,若而無為法等亦不依靠因緣諸等應解為所謂不觀待他。具境者名言之認知非不觀待他或由彼自在而安置也。
如是分別諸法非僅於彼假立也由境自體穩定而成者,乃此階段所破之我及執彼之心者我執無明也。彼復於自相續配合而觀察切要也,于此賈曹傑一切智雲:“於此俱生之意非蘊之聚、及之一、及相續任何也;若執自在之數取趣及作者為有,彼執導致非僅於此蘊聚假立為數取趣。如現今之此蘊與天身之蘊不同者如若互換,於定舍前而取後者現執為有故,由彼導致非僅由意識假立為數取趣,就像現今現為人之意若與遍智之意如若互換猶如商人經商。所謂於已壞能換之所換現執有故。”現在我等亦沉下心,現執非為蘊之相續及聚意等任何者之我為自在,緣彼我執無明之境已,由證彼為無之諸方便——言教與理二者而生決定,而後於相續中生起證得無我之智慧而專一精進。
如是若能善了知僅以分別諸法之自在而安置之安置理,復淺而了知無我及彼之所遮止方我執。若於彼義略作觀察,如黑暗降臨境不現處於盤繞狀蛇之花繩假立為蛇,能施設之心前蛇之形色及能作業(行為)等於自傷害者如心之顯現相而增益。就算於繩聚如是之能作業或略不具,彼錯亂心所致假立亦略盡也。如是依蘊我念若生,於蘊之相續及聚我亦略無,與前於花繩錯認為蛇諸門一致。那麼諸法僅分別假立所成之理雖與花繩蛇者一致,但有無之差別不一致,此二者為世間所存量(標準)所害不為所害差別大也。如視花繩為蛇雖亦為非自性所成,暗盡近前視已則能現知繩非蛇也,非量所成。蘊等諸者雖亦非自性所成,世間所存有也,一切合理分別所立能所者世間所存有也。若一切法僅分別或名言自在而安置也,則變為根本無有或不生念哉?自性所成等所致之無則根本無非所需也,僅于名言有致自性所致有等不生。
於如是道之諦實境之主要所遮方善為認知,於法無我及數取趣無我二者之義略知,略為述之已完結。若欲於彼諸理深細了知,則需看遍智法王宗喀巴父子諸善所說。如是略示四諦建立已完結,諸求解脫利者應入于聞思修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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