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導報】橫琴出台文旅産業扶持新政,構建高品質文旅體系
(本報消息) 近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文旅産業發展扶持辦法》(以下簡稱《扶持辦法》)正式印發,共25條。該辦法從支持品牌創建、激活消費市場、促進琴澳合作、打造新興業態、完善産業鏈條等方面,給予具體資金支持,扶持範圍涵蓋了市場主體及從業人員,旨在支持澳門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建設,促進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以下簡稱合作區)文旅産業高質量發展。
《扶持辦法》重點關注市場主體的發展水平及旅遊要素的供給質量,明確支持旅遊企業品牌創建,對獲評國家3A級及以上旅遊景區的企業、獲評國家級或省級旅遊度假區的企業,以及獲評五星級、四星級旅遊飯店(星級酒店)等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500萬元(人民幣,下同)。對於已享受過獎勵的企業,亦給予晉升補差獎勵。
《扶持辦法》實施後,將對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達1億元或以上並首次申請獎勵的旅行社,給予一次性最高50萬元獎勵。對於每年組織遊客來合作區旅遊,在合作區內住宿一晚且遊覽一個以上收費景區,遊客數量達3萬人或以上的旅行社,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20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對於每年接待的境外(含港澳台)過夜遊客,達5000人以上的旅行社,額外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除此之外,爲鼓勵發展影視和時尚産業,對於正面體現琴澳題材或主線講述琴澳人物故事的電影、電視劇、網絡劇,及在合作區、澳門拍攝取景的各類紀錄片、綜藝節目給予最高100萬元資金扶持。而對於在合作區舉辦國內外知名品牌首發首秀活動的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對合作區內開發屬於“跨境一程多站“旅遊線路的旅行社每年最高獎勵不超過30萬元。對於獲澳門“星級旅遊服務認可計劃”獎項的市場主體,在合作區首次註冊且實質性運營滿1年的,給予一次性10萬元品牌落地獎勵。同時,對於申領橫琴旅遊從業人員專用證件的香港、澳門導遊及領隊給予一次性獎勵3000元,當年度帶團滿30天、滿45天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萬元和3萬元。
此外,企業或機構與澳門社會團體聯合在合作區組織開展文旅論壇、文旅推介等交流活動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20萬元。
新媒體 |爾雨林
審 校 |覃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