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爭鳴】“天人合一”探究之我見

发布时间:2021/03/10 点击数:

文 / 治臣


“天人合一”之說,初源《莊子》之言,概論不究也。後復爲漢董仲舒之所倡,發闡密細,條列分殊,自成一體,漸趨詳備,而於今者復繁雜矣。


若夫仲舒此論者,尤以“五行”之說,可謂儒家創言也。春秋聖賢唯述“陰陽”,蓋無“五行”之念。故仲舒並“陰陽.五行”爲體用,獨於解《易》而簡約其書《春秋繁露》,復爲思辨者,辟一溪徑也。


浩浩斯宇,蕩蕩自然,天、地、人三者,互爲感應也。《莊子.達生》曰:天地者,萬物之父母也。孔子《易》曰:三才之道,人居中位焉。故知人位之重者,不可以忽之也。天固有天之道,在乎“始萬物”,地固有地之道,在乎“生萬物”,人不唯有人之道,且人之道者,其用在乎“成萬物”也。具言之:天道曰陰陽,地道曰剛柔,人道曰仁義 。天地人者,雖各有其道,然,不可或離相應相對,纏縛環繞,是謂大同。生之成之,毀之續之,焉可二者乏滅乎。


上論謂名賢之說也,吾非全納之。何出此言哉?餘釋言之曰:上賢所論者,隻言天人合一之後觀,未審天之自然,人之難解難擬矣。天下萬物至吾之身,生老病死,長短壽夭,雖有千化萬變之象,然固無能逃脫,自然之支使也。


故“天人合一”者,非唯待人之思,旨在天地之氣(能量),與萬物之氣(能量)致合也。人者有思,故可引氣(能量),與天地合,其致合者,在其生身之狀態,非謂社會結構之合,雖有論議者,以理而釋之,其爲餘論也。


生生之物者,照見斯宇所在也,在其所在者,但知萬物生生也。故不可思議之力,潛於人身之中,說言難通,語拙詞窮,且聖人弗能詮釋者,逾古今之大謎孰予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