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導報】琴澳司法將在多方面深化合作
(本報消息)珠海市日前舉行《珠海法治藍皮書(2020)》新聞發佈會,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王智斌當日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已批復同意橫琴法院與澳門初級法院在司法協助、資訊交流等方面加強日常交流及協助。
王智斌副院長介紹,2019年,珠海法院審結涉外、涉港澳臺民商事案件720件,其中,涉港澳案件632件,同比上升14.91%。涉港澳民商事糾紛案件中,主要類型有借貸類糾紛、房地產類糾紛、婚姻家庭類糾紛、侵權類糾紛。隨著橫琴自貿區的發展,公司類糾紛以及金融借款糾紛增長較快,一些凸顯橫琴自貿區創新改革和發展特色的新類型涉港民商事糾紛案件也不斷湧現,如保理合同糾紛、民間委託理財合同糾紛、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糾紛、融資租賃、對外擔保、外貿代理、信用卡糾紛等類型案件較多。
在涉外審判創新舉措方面,王智斌副院長表示,一是與珠海海外聯誼會、澳門珠海社團聯合總會建立起三機構涉港澳民商事糾紛化解聯動機制,遴選涉港澳案件調解顧問參與涉澳民商事案件的調解,選任港澳籍陪審員實際參與案件審理,此增強了港澳當事人對珠海法院工作的認可和理解,讓港澳居民近距離甚至親身感受到內地司法環境的公開透明,不但提高了案件的調撤率,還能有效化解糾紛。她表示,珠海法院充分尊重粵港澳三地法律文化差異,支持當事人選擇調解、仲裁等非訴訟方式解決糾紛,滿足當事人多元需求。
其二,是定期發佈涉外、涉港澳臺民商事審判白皮書,總結典型案例,及時回饋自貿區內企業涉訴情況,助力企業防範法律風險。加強對港澳商事法律、商事習慣和商事裁判的研究,以商事裁判接軌促進粵港澳深度融合。其三是選任港澳籍陪審員參與案件審判,聘請符合條件的港澳同胞擔任司法輔助人員,鼓勵支持港澳青年學生到珠海法院實習,擴大港澳同胞參與審判工作範圍。加強與港澳法院和高校合作,開展業務交流、學術研討和培訓,創新涉外法治人才培養機制。
其四則是搭建“環大灣區司法服務圈”。橫琴法院與廣州南沙法院、深圳前海法院簽署《關於中國香港地區、中國澳門地區特邀調解員資源分享和調解互認工作協議》《關於共用中國香港地區、中國澳門地區特邀調解員的工作規程》。根據《協定》,協定法院可以依當事人意願將案件委託於共用名稱冊中的調解員進行調解,《規程》則細化了跨域調解過程中調解協定簽署、司法確認、訴調對接等工作的規範流程。橫琴法院與南沙、前海法院簽訂《關於構建跨域立案、跨域調解、跨域庭審和共用司法資源等訴訟服務機制的協定》,建立港澳籍特邀調解員共用名稱冊,為當事人提供跨域訴訟服務;制定《涉港澳民商事案件訴訟風險特別提示》,為港澳當事人開闢綠色通道,便利港澳當事人訴訟。
在珠澳司法合作方面,王智斌副院長表示,珠海法院深入推進涉外民商事審判精品戰略,創新審判工作機制,不斷提高涉外審判公信力,多項涉港澳審判系列創舉被最高人民法院肯定。目前,葡語國家商事法律查明中心正在推進中。王智斌副院長同時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已批復同意橫琴法院與澳門初級法院在司法協助、資訊交流等方面加強日常交流及協助。
網絡編輯:爾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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