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研究】 李琳之:百年大論戰——中國歷史到底該咋分期?(六)
作者丨李琳之
來源丨昆侖策研究院(昆侖策網)
轉編丨琳之說史
作者簡介
李琳之,歷史學者,出版有《中華祖脈》《家國往事》《祖先,祖先》等十餘部著作。其中,由商務印書館出版的《前中國時代:西元前4000~前2300年華夏大地場景》《元中國時代:西元前2300~前1800年華夏大地場景》和由研究出版社出版的《晚夏殷商八百年:大歷史視野下的早中國時代》三部著作,構成了其從公元前4000至前1046年一個完整的上古史體系,是國內外第一套用考古學結合文獻學揭示出黃帝至周初歷史發展脈絡的系列圖書。
(續上期)
在現行統編教材《中國歷史》中,關於秦始皇建立的國家,是用“我國歷史上第一個統一的多民族的封建國家”來表述的,而在浙江2018年使用的《歷史與社會》中,則是用“歷史上第一個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大帝國”來表述,不見“封建”二字,甚至在《歷史與社會》的整個中國古代史部分,也隻字未提“封建”二字。
回顧這場百年大論戰,否定“五階段論”適合中國歷史分期的學者,不單是質疑、否定,他們也提出了自己關於中國歷史分期的觀點或學說,尤其是在1978年以後。
1996年,晁福林提出,中國由原始社會直接進入封建社會,夏商是氏族封建制,西周是宗法封建制,東周及其以後是地主封建制。
2000年,田昌五提出,中國歷史可分為洪荒時代、族邦時代和封建帝制時代。
同年,葉文憲提出,中國歷史分為酋邦(五帝時期)、封建王國(夏商西周時期)、轉型(春秋戰國時期)和專制帝國四個時代,其中專制帝國時代又可分為漢民族第一帝國(秦漢魏晉南北朝)、漢民族第二帝國(隋唐)和多民族帝國(宋元明清)三個時期。
2003年,郭沂提出,就社會政治形態的演變而言,中國自有文明以來,經歷了聖權時代、王權時代、霸權時代、皇權時代和民權時代五種社會形態和發展階段;就經濟形態演變而言,中國歷史可以分為三種形態,即農業社會、農商社會和工商社會。與此相應,社會關係形態可分為三個階段,即貴族社會、士人社會和公民社會。
郭沂還提出,中國社會意識形態演進經歷了四個階段,分別是宗教時代、宗教人文一體時代、宗教人文獨立時代、科學時代,未來將是第五種形態——人文主義時代。
2007年,馮天瑜發文,將中國歷史劃分為氏族、封建、皇權和共和五個時代,具體細分為原始群和氏族共同體時代(先夏及夏代)、宗法封建時代(商代及西周)、宗法封建解體時代(春秋戰國)、皇權時代前期(秦至中唐)、皇權時代後期(中唐至清)、共和時代(民國、人民共和國)。
2017年,焦培民在對上述觀點總結後,提出了中國歷史分期新的理論觀點。他認為,中國歷史可分為遊群、部落、封建、郡縣、共和五個時代。其中,遊群時代大致在前200萬~前1萬年,部落時代大致在前1萬~前3000年,封建時代大致在前3000~前221年,郡縣時代在前221~1912年,共和時代在1912至現在。
還有很多,限於篇幅,不再一一羅列。總體而言,這些關於中國歷史分期的觀點或學說,大都缺乏理論應有的高度和深度,存在著這樣或那樣的缺陷。如焦培民將中國歷史劃分為五個時代中的部落時代,他將時間框定在西元前1萬~前3000年就有不少問題,從考古學方面觀察,西元前4000~前3000年的中國社會是明顯高於部落又低於國家形態的酋邦時代。而把西元前3000~前221年劃定為封建時代,也是問題多多,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表明中國大地在西元前3000年到夏代之前是封建社會。
仔細考察這場百年大論戰,儘管其中摻雜了很多政治因素,但實事求是地說,“五階段論”的反對者一直未能形成一個能夠為學界所認可的、權威的中國歷史分期理論體系,這也是其未能從根本上撼動“五階段論”主導地位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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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輯 |李沁
新媒體 |爾雨林
審 校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