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研究】中國共產黨犧牲精神的理論形成(連載八)
【摘要】
為了理想信念甘於犧牲乃至奉獻生命的犧牲精神,是中國共產黨人自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就奠基的政治品格。作為理想主義的集中體現,犧牲精神尤其是殉道行為在傳統中國一般只屬於智識階層,中國共產黨較為成功地將其推廣向普羅英雄,呈現出理想主義平民化的特徵。中國共產黨用集體主義式的“革命英雄主義”揚棄了傳統生死哲思,並且訴諸老百姓的利益訴求與心理特點以減輕生死顧慮。犧牲精神的理論形成與機制推廣展現了中國共產黨實現信仰上獨特的政治智慧。
作者丨陳晴
來源丨昆侖策研究院
轉編丨“北京大學中國馬克思主義研究”,原刊於《社會主義研究》2023年第3期
(續上期:二 平民接納理想主義:集體主義式犧牲精神的推廣與維持③(一)道理灌輸:民間倫理的調用與非常狀態下人生價值的再賦予③)
二 平民接納理想主義:集體主義式犧牲精神的推廣與維持④
(二)利益引導:個人意願的相容與獎懲的公正①
絕大多數黨員雖然受到紀律的自覺約束,但或多或少也受個人利益的影響。道理灌輸至多悄然改變黨員算計行為成本與收益的座標(比如從個人利益到名聲、從眼前利益到集體或後代利益等),不能改變趨利避害的行為邏輯。如果善無善報、惡無惡報,無異于鼓勵黨員踐踏政治道德。從利益考量的角度,犧牲精神成立的前提是,犧牲產生總集體利益大於被犧牲的個體利益,而且溢出的總利益也能合理補償到被犧牲的個體。因此,犧牲精神的制度設計必須降低道德行為的成本的同時,增加道德行為的報償與逆反行為的懲戒。
降低道德行為的成本,使得黨的利益與黨員原本行為的既有方向與利益一致。可以以四種情形為例。
第一,戰場上的兩軍對壘。個體服從命令能爭取集體勝利的希望,而個體惜命退縮一經累計則會全軍潰散,遭到一網打盡。在這個意義上,只要保證分配的相對公平與獲勝的可能,使贏得的集體利益不主要落入掌權者囊中而能補償犧牲者,那麼,主動的犧牲精神總比被動犧牲好。
第二,集體利益的捍衛。一些烈士犧牲時非常年輕,如劉胡蘭年僅十五歲,王二小年僅十三歲,他們未必精通高深的道理,但已懂得從保衛村莊的集體利益上升至保衛黨的利益,因此也像保衛家庭一樣嚴守黨的秘密。
第三,知識份子英雄主義願望的達成。有幹部在分配知識份子任務時告知責任重大,知識份子臨走前就表示做好任務中光榮犧牲的準備,要求上級為其報仇。上級評論道:“因為我已成為他無限光明前途之寄託,故出生入死在所不惜,這是青年知識份子熱情的特點”[47]。
第四,黨員政治身份清白的自證。黨員政治身份如遭懷疑,不僅會不得重用,而且需要經受無窮盡的調查甚至有生命危險。犧牲精神乃至犧牲行為正是證明自身清白的方法。不少黨員在受委屈被冤枉的時候,都積極表示願意上前線或去最危險的地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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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 校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