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導報】存量建築“商改酒” 申請指南最新發佈
发布时间: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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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消息) 為進一步促進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簡稱:合作區)酒店業高質量發展,推動“商改酒”政策有效落實、規範執行,近日,合作區經濟發展局發佈《存量空閒建築臨時改作酒店使用對文旅會展商貿產業具積極意義的認定申請指南》(簡稱:《申請指南》)。
此次《申請指南》依據《關於印發〈關於促進合作區酒店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和〈存量空閒建築臨時改作酒店使用操作指引〉的通知》(粵澳深合執字〔2024〕40號),從建築類型與狀態、產業影響評估、合法合規性、申請人資質等多個方面對申請企業資質進行認定,為合作區存量空閒建築臨時改作酒店使用提供了明確的首要資格認定條件。
此外,《申請指南》的申請時間自發佈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7月3日,有利於合作區企業申報政策提供充足時間和規範程式,有效地推動政策落實落細。
值得關注的是,《申請指南》在認定因素方面主要有下4項,包括:臨時改作酒店使用方案的價值、申請人的背景、實力以及從事相關行業的經驗、項目所處位置是否符合合作區整體產業規劃以及提出申請時合作區文旅會展商貿業的發展情況以及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