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導報】適用名單內澳門居民可攜帶動植物產品及寵物 便利往返琴澳
发布时间: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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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消息)為配合澳門特別行政區第32/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實施,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法律事務局發佈《關於支援澳門居民攜帶相關動植物產品及寵物經橫琴口岸進入澳門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明確自3月1日起,納入允許攜帶相關動植物產品進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以下簡稱合作區)的適用人員名單庫的澳門居民,同樣可攜帶相關動植物產品及寵物(僅限犬、貓)經橫琴口岸進入澳門。
《通告》提出符合條件的澳門居民經橫琴口岸通關時,須主動出示已納入適用人員名單庫的憑證,攜帶寵物的所有人還須提前到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市政署申請相關寵物的“往返深合區簽注”,以配合海關查驗。《通告》特別提醒,上述便利政策實施範圍僅限於合作區,如攜帶相關動植物產品及寵物經橫琴口岸以外的其他口岸進入澳門,需按照澳門現有法律法規申請進口及進行檢疫。
該措施實施後,符合條件的澳門居民將實現攜帶動植物產品及寵物便利往返琴澳,是以“小切口”推動琴澳民生規則銜接“新融合”的生動案例,將進一步便利澳門居民在合作區學習、就業、創業、生活,助力合作區建設成為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的新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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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輯 |李沁
新媒體 |爾雨林
審 校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