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導報】澳門特區參加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四次審議

发布时间:2024/01/27 点击数:

(本報消息)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1月23日於日內瓦舉行會議,審議由中國提交的第四次人權報告,當中包括澳門特區的部分。中國政府代表團由中國常駐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代表陳旭擔任團長,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等擔任副團長。


在審議會議開場發言環節,張永春介紹了澳門特區自2018年第三次審議以來在人權領域的一些工作進展。他表示,澳門特區持續推進人權保障工作,主要立法或措施包括:修改《司法組織綱要法》,提升司法效率,保障居民訴諸法律的權利;改組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紀律監察委員會,使其成爲外部獨立監察機構,並擴大監督權力;頒佈《僱員的最低工資》法律,保障本地和外地僱員的基本收入;實施雙層社會保障制度,在基本社會保障基礎上,引入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此外,為提升人權保護意識,澳門特區向政府人員、司法官、教師等提供人權培訓,並與非政府組織合作開展人權普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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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永春強調,未來澳門特區將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全面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加快推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確保澳門長期繁榮穩定。與此同時,澳門特區將繼續完善人權相關的法律制度,更好落實國際人權公約,不斷提升人權保障水平。


在互動對話環節,張永春回答了相關國家提出的問題。關於保護婦女、兒童、殘疾人士及少數族群的權益問題,他表示,澳門持續完善本地法律,以進一步加強對上述群體的保障。


就如何跟進落實人權條約機構的意見或建議的問題,張永春表示,澳門特區高度重視有關的意見或建議,對當中切實可行且有利於澳門特區發展、有利於澳門居民福祉的內容作出跟進,例如,制定《打擊販賣人口犯罪》法律、頒佈《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訂立“性騷擾罪”等。


關於保護移民工人權利的問題,澳門特區法律保障外地僱員不受歧視,《聘用外地僱員法》確立了不歧視原則,賦予外地僱員不低於本地僱員的權利、義務及工作條件的待遇。


審議工作組將於1月26日通過工作組報告,並適時將報告提交人權理事會全體會議核可。


編   輯 |司瑜

新媒體 |爾雨林

審   校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