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導報】合作區商事服務局印發《澳門特別行政區藥學技術人員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藥品零售單位執業備案辦法》

发布时间:2023/07/11 点击数:

(本報消息)  為推進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促進澳門特別行政區藥學技術人員在合作區便捷有序提供服務,合作區商事服務局依據《澳門特別行政區藥學技術人員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藥品零售單位執業備案管理規定》(以下簡稱《管理規定》),結合合作區實際,制定《管理規定》配套實施文件《澳門特別行政區藥學技術人員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藥品零售單位執業備案辦法》(以下簡稱《備案辦法》),以進一步明確執業備案程序、申請材料、崗前培訓及繼續教育、網絡銷售等要求。《備案辦法》將於2023年8月1日正式生效。


《備案辦法》對應《管理規定》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內容包括明確辦法目的、備案程序、崗前培訓及考核、備案材料、辦理時限、備案續期、備案變更、備案證明、繼續教育、網絡銷售、備案注銷、注銷撤銷後管理、備案費用、實施主體、施行日期和有效期等十六項重點事項,以利推動《管理規定》的落地實施。


上述辦法的出台,將進一步保障澳門藥學技術人員在合作區藥品零售單位便捷有序執業,對吸引澳門居民在合作區就業創業,助力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加快推進合作區建設具有重要意義,是合作區深入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戰略部署的重要體現。


下一步,合作區商事服務局將積極做好澳門藥學技術人員到合作區執業、創業的各項服務工作,更大力度吸引澳門藥學技術人員投身合作區藥學服務事業建設,共創合作區高質量發展,共促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共享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