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導報】橫琴出台會展新政,支持澳琴會展協同發展

发布时间:2023/07/11 点击数:

(本報消息)  7月10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會展產業發展扶持辦法》(以下簡稱《扶持辦法》)正式印發,共二十八條。《扶持辦法》對各類會展項目的補貼範圍覆蓋面廣、引導方向明確,力度大,以期培育壯大合作區會展項目,推廣“一會展兩地”創新模式,加快澳琴會展產業融合發展,實現會展項目品牌化、專業化、國際化、創新化、數字化、低碳化發展,以高質量會展項目為牽引,推動更多會展企業落戶、高端人才集聚。


《扶持辦法》涵蓋初創型展會補貼、成長型展會補貼、品牌展會補貼及獎勵、行業會議補貼以及國際性會議補貼等19項支持。其中,針對展會補貼,《扶持辦法》對初創型展會、成長型展會、品牌展會等項目進行補貼,逐步培育合作區展會項目,吸引更多優質展會落戶合作區;針對會議補貼,《扶持辦法》按行業會議、國際性會議等類型進行補貼,推動會議項目在數量和質量上共同提升。


《扶持辦法》專門制定重點產業會展項目補貼和“一會展兩地”模式補貼,對符合條件的會展項目,在基礎會議或展會項目補貼基礎上分別再給予30%、20%的上浮補貼。例如,符合條件的單個會展活動,可疊加重點產業會展及“一會展兩地”模式等上浮比例補貼,補貼金額可獲超200萬元(人民幣,下同)。


《扶持辦法》針對會展企業的引進落戶、存量發展、各類會議提出了多項針對性強的補貼及獎勵。在會展企業落戶獎勵方面,對在合作區新設立或新遷入的會展企業,主營業務收入超過500萬元獎勵20萬元,超過1000萬元獎勵30萬元。在存量會展企業發展獎勵方面,對主營業務收入達500萬元以上,且較上年度同比增長10%以上的會展企業,按其會展業務相關主營業務收入的1%獎勵,最高可獲80萬元。在會議補貼方面,針對符合相關規定條件的行業會議和國際性會議,分別最高可獲70萬元和100萬元補貼金額。


本次出台的《扶持辦法》對推廣“一會展兩地”創新模式的會展項目給予支持,項目經相關認定後可在當年符合申請條件的展會或會議項目補貼基礎上進行上浮,上浮比例為補貼金額的20%。此外,《扶持辦法》還創新提出了兩地會展活動協同補貼,深化澳琴“會展+旅遊”協同發展。


在扶持會展培訓及人才方面,《扶持辦法》對符合條件的會展人才培訓項目,對其場地租賃費用、講師授課費等按照各項費用實際發生額80%給予補貼,每場活動補貼金額不超過25萬元。在會展專業人才培訓補貼方面,符合條件的可按照實際繳納培訓費用的50%給予補貼,每人補貼金額不超過8000元。


在扶持初創型展會發展方面,《扶持辦法》按照場地租金的25%(不超過20萬元)及宣傳推廣費用的25%(不超過10萬元)給予補貼;同時按照展台數量給予每個展台400元(不超過40萬元)的補貼。在成長型展會補貼方面,每屆按照場地租金的30%(不超過40萬元)及宣傳推廣費用的30%(不超過30萬元)給予補貼;同時按照展台數量給予每個展台450元(不超過70萬元)的補貼。獲得品牌展會認定或引進品牌展會等,補貼金額最高可達170萬元。


一直以來,合作區積極攜手澳門推進落實“一會展兩地”模式,實現兩地會展資源互通共享。未來合作區將充分發揮澳門面向國際、橫琴連接中國內地的獨特區位優勢,不斷深化兩地會展融合發展,吸引更多國際化會展盛事落戶澳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