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導報】合作區首個綜合性金融扶持辦法印發 澳資金融機構落戶最高可獲6000萬元扶持

发布时间:2022/10/2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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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導報


(本報消息) 10月25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促進金融產業發展扶持辦法》(以下簡稱《扶持辦法》)印發,該辦法涵蓋了金融企業從落戶到經營等全方位的各項扶持措施,旨在鼓勵優質金融類企業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以下簡稱合作區)集聚創新發展,引導金融企業實質性運營,深化琴澳金融合作,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據悉,該辦法將於2022年11月7日起正式實施。


對象廣、類型全、業務細,合作區全方位支持金融企業集聚成長


《扶持辦法》適用對象廣。《扶持辦法》作為合作區揭牌以來的首個綜合性金融扶持政策,政策適用對象包含了持牌金融機構、地方金融組織、私募投資基金以及經認定的其他類金融機構等幾乎所有的金融業態。


《扶持辦法》扶持類型全。《扶持辦法》包含了對金融企業落戶、經營、增資、並購、貢獻、用房等多方面的大力扶持,不僅將金融企業“引進來”,還“扶上馬、送一程”。其中在落戶扶持中,合作區金融企業可根據實際經營情況申報最高5000萬元的扶持資金。


《扶持辦法》涉及業務細。《扶持辦法》結合合作區金融產業發展實際,針對跨境保險業務、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等跨境業務制定了相關扶持條款。其中,對開展跨境機動車輛、港澳人士跨境醫療等跨境保險業務的合作區保險機構,按照跨境保險產品年度保費收入的5%給予最高1000萬元扶持;對在合作區揭牌後新獲得外商獨資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WFOE PFM)、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QDLP)試點資格的合作區企業,按其實際募集資金規模的0.5%給予最高50萬元扶持。


惠澳企、倡合作、獲共贏,合作區多維度鼓勵琴澳開展金融合作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明確指出,要促進澳門產業多元發展。為鼓勵更多澳資金融企業在合作區落戶、發展,《扶持辦法》規定,符合條件的澳資金融企業可按相關扶持標準的1.2倍執行,如落戶扶持最高可獲6000萬元。


此外,為加強琴澳兩地金融業的溝通協作,搭建金融人才交流平臺,對與澳門同業共同舉辦論壇、專題培訓等金融人才交流活動的合作區金融機構、金融行業協會、金融類社會組織等,給予每場最高10萬元扶持資金。


結合前期印發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發展扶持辦法》和《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企業上市掛牌專項扶持辦法》,合作區金融行業政策體系已初步形成,通過多維度、多層次的政策支援,相信合作區金融業會在合作區揭牌第二年展現金融行業新作為,書寫琴澳合作新篇章。


編  輯 |丁新

新媒體 |爾雨林

審  校 |肖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