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品禁上港珠澳大橋,海關查獲2968塊鋰電池
发布时间:201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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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港珠澳大橋海關查獲2968塊鋰電池,貨重79千克,目前相關貨物已按規定作退運處理。
8月5日,中山市某公司向海關申報經由港珠澳大橋口岸出口的鋰電池一批,數量2968個,貨重79千克,貨值54373.76元。海關查驗時發現,該批貨物屬於港珠澳大橋上禁止運輸的危險貨物,遂按規定作退運處理,並聯系大橋局以及交管部門對該貨物運輸工具進行後續處置。
海關提醒,危險貨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蝕等危險特性,在道路運輸過程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環境污染或者財產損毀而需要特別防護的物質、材料或者物品。鋰電池屬於危險貨物,根據港珠澳大橋交通安全管理部門相關要求,禁止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在港珠澳大橋通行。
通訊員:黃筱慶
責任編輯:趙思原
編輯:李子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