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男子攜帶瀕危野生動物製品出境被緝私部門調查
发布时间:2019/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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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澳門男子近日攜帶瀕危野生動物硨磲的貝殼製品從拱北口岸出境,被緝私部門調查。
6月21日下午6點多,澳門籍中年男子何某經拱北口岸無申報通道出境。關員發現何某的行李物品X光檢查圖像有異,於是對可疑行李物品進行重點檢查。從何某攜帶的手提袋中,關員發現一個印有“硨磲珍寶”字樣的深紅色工藝品木盒,盒蓋內側則印有“南海硨磲”字樣以及硨磲的簡要介紹。盒內是一條系著黃色流蘇的白色圓珠手串,重約820克。手串上的圓珠每顆略粗於拇指,質地堅硬,具有半透明的淺色條紋或斑紋,與硨磲工藝製品的特徵相符。何某自述該手串購自廣州某工藝品市場。
由於何某無法出具任何授權證明,拱北海關依法暫扣該手串並送相關部門鑒定。近日,經華南野生動物物種鑒定中心鑒定,該手串為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Ⅱ中的“軟體動物門雙殼綱簾蛤目硨磲科”物種的貝殼製品。
據瞭解,硨磲是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Ⅱ的瀕危動物,其中庫氏硨磲為國家一級保護海洋生物。中國法律規定郵寄或攜帶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進出境,必須持有瀕管部門出具的證明以及相關國家或地區官方出具的檢疫證書,並主動向海關申報,未取得證明文件的禁止攜帶進境。非法進口、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走私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的,由海關依照《海關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