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導報】持內地居民赴澳旅遊簽注人士 口岸通關通告
(本報消息) 9月23日起恢復辦理廣東省外的內地居民赴澳旅遊簽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轉發 「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持內地居民赴澳門旅遊簽注的旅客經珠澳口岸通關的通告」如下:
經過澳門與珠海兩地政府溝通和協商,一致達成共識,有關通告內容如下﹕
根據中央、省的工作部署,內地與澳門人員逐步恢復正常往來,9月23日起恢復辦理廣東省外的內地居民赴澳旅遊簽注。為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和保障人員通關順暢,結合珠澳口岸實際,經兩地政府協商,現就持內地居民赴澳門旅遊簽注的旅客經珠澳口岸通關的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人員範圍
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的內地居民赴澳門旅遊簽注的旅客。
二、通關口岸
(一)赴澳門的旅遊團隊旅客指定經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或橫琴口岸出入境。
(二)其他旅客可以選擇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橫琴口岸、拱北口岸、灣仔口岸出入境。
三、通關所需證明材料
(一)7天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
(二)完成申領“粵康碼”,憑“粵康碼”綠碼獲取通關憑證。
(三)有效出入境證件。
四、注意事項
(一)配合口岸現場有關部門做好安全檢查、健康申報、衛生檢疫、核酸檢測結果證明核查等疫情防控工作,隨身攜帶內地號碼手機並保持通訊暢通。
(二)配合口岸現場海關、邊檢部門辦理出入境查驗手續。
(三)當通關口岸出現擁堵等情況時,服從口岸現場截流、分流等安排。
(四)對未遵守本通告要求的旅客,將按疫情防控有關規定處理。
五、本通告自2020年9月23日零時起施行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同時呼籲,為保障通關暢順,所有通關人士應留意本澳電視、電臺、手機即時新聞推送,以及使用治安警察局的「出入境事務站即時資訊平臺」,以掌握各口岸的即時情況,避免于關閘口岸人流高峰時段出入境,應選擇其他人流較少的口岸,以及錯峰出行。其中,所有內地旅行團旅客應遵照上述通告內容,使用指定的港珠澳大橋口岸或橫琴口岸通關,以保障自身及整體的通關效率。
編輯:李偉強
審核校對:肖黎